不同病證的飲食禁忌
倚床上病證有寒熱虛實之不同,因此,在運用食物療法時筍必須考慮病證的具體性質(zhì),遵循:“熱者寒之”、“寒者熱之”、“虛者補(bǔ)之”、“實者瀉之”的治療原則。
1.寒證 治療原則為益氣溫中、散寒健脾。宜食溫性熱性飲食物,忌用寒涼、生冷食物。
2.熱證 治療原則為清熱、生津、養(yǎng)陰。宜食寒涼性質(zhì)的食物,忌食溫燥傷陰的食物。
3.虛證 治療原則為補(bǔ)益正氣。陽虛者宜溫補(bǔ),忌用寒涼;陰虛者宜清補(bǔ),宜用清淡涼潤的食物,忌用溫?zé)?。一般虛證患者忌吃耗氣損津、膩滯難化的食物。陽虛患者不宜過食生冷瓜果、冷性及性偏寒涼的菜肴食物;陰虛病人則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,如酒、蔥、大蒜、辣椒、生姜之類。由于虛證患者多數(shù)有脾胃功能的減退,難于消化吸收,因比也不宜吃肥膩、油煎、質(zhì)粗堅硬的食物,食物應(yīng)清淡而富于營養(yǎng)為宜。
4.實證 是指邪氣盛實而言,如熱證、寒證中都有實證,在虛證中也有正虛邪實的。飲食宜忌也要根據(jù)辨證情況標(biāo)本兼治,或者急則治其標(biāo),緩則治其本,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藥治而獲良效。